闵行刑事辩护律师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犯罪类型
文章列表
寻衅滋事罪的概念特征 上海狗主人被刑拘如何处罚
2021年4月6日  闵行刑事辩护律师

 吴宇,上海重大刑事案件律师,现执业于上海市新闵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寻衅滋事罪的概念特征

  公共场所诚然,寻衅滋事都是凭借自己或者自己一方的人多势众、力气强壮、凶狠残暴来;征服;对方,欺辱他人,以显示自己的强悍和无所顾忌,这类犯罪一般都发生在公共场所,但发生在非公共场所的情况肯定也是存在的。

  寻衅滋事罪新刑法典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

  ①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②追逐、拦劫、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③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④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首先,条文中所列举的第三种情形使用了;公私财物;这个字眼,那么进入居民私人住宅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无疑也应属于寻衅滋事罪。例如村民某甲,整日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并纠集一帮;志同道合;者组成一帮,在乡里为非作歹,多次被公安机关拘留。一日某甲又在农贸市场向某乙强要卖的西瓜,某乙不给,某甲遂窜到某乙家乱砸。这是一起典型的寻衅滋事案件,却发生在非公共场所。所以将寻衅滋事罪认定为必然发生在公共场所,显然是毫无根据的。其次,条文中所列举的第四种情形明确强调;在公共场所;,那么由此似乎可以推知,对于其他三种情形来说,就既可以在公共场所,也可以在非公共场所,否则,在第四种情形中就没有特别强调的必要了。

以上内容由整理所得,想知道更多相关信息,请点击罪名大全

上海狗主人被刑拘如何处罚

  生活中饲养宠物狗的居民很多,上海上海余杭区发生一起狗主人伤人案,案情是徐女士带孩子在小区门口散步时,遇到未拴狗绳的宠物犬。因小狗追逐吓到孩子,徐女士用脚驱赶,却因此与犬主金某发生口角,随后被金某殴打致左手环指骨折。目前,公安机关已经介入调查,肇事狗主人已被刑拘,那上海狗主人被刑拘如何处罚呢针对这个问题下面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寻衅滋事罪立案标准

  寻衅滋事罪立案标准:

  刑法第293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二、上海狗主人被刑拘如何处罚

  上海狗主人被刑拘这个事件还在调查中,大概率是构成寻衅滋事罪的,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罚:

  1、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寻衅滋事次数、伤害后果、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刑法第293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以上就是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上海狗主人被刑拘如何处罚;的相关知识,上海狗主人被刑拘还在进一步调查中,但是违法者会得到法律应有的处罚。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来源: 闵行刑事辩护律师  Tags: 寻衅滋事罪的概念特征,杭州狗主人被刑拘如何处罚


吴宇——闵行刑事辩护律师

15921219899

扫描二维码

掌上律师解烦恼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闵行刑事辩护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5921219899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