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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复核程序审判员有几个 奸淫幼女会判死刑吗
2021年4月8日  闵行刑事辩护律师

  吴宇,上海重大刑事案件律师,现执业于上海市新闵律师事务所,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能够准确把握案件法律关系的重点;为人和善,能与当事人进行良好的沟通。具有丰富的法律操作实践经历,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秉着“做点实事,帮人排忧解难”、“不求高风亮节,但求问心无愧”的执业理念,专注为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死刑复核程序审判员有几个

死刑复核程序审判员数量规定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三十六条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奸淫幼女会判死刑吗

奸淫幼女会判死刑吗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幼女实施奸淫行为的,是属于强奸罪情节恶劣的情形,如果有轮奸、造成幼女严重人身损害等情形的,可以判处犯罪分子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二人以上轮奸的;

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不能认定为强奸罪的有哪些

有些幼女早熟,身材高大等特征以及本人谎报年龄,确实认为不像幼女,主动要求或在幼女的主动要求下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的。根据2003年1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被告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批复》的规定,该性行为不能认定为强奸罪。

有的妇女与人通奸,一旦翻脸,关系恶化,或者事情暴露后,怕丢面子,或者为推卸,嫁祸于人等情况把通奸说成是强奸的,根据《解答》的规定,不能认定为强奸罪。

第一次性行为是违背妇女的意志,但事后并未告发,且后来女方又多次自愿与方男子发生性行为的,根据《解答》的规定,也不能认定为强奸罪。

在婚姻关系正常存续期间,夫妻间也会发生一些强奸行为。一般认为,夫妻之间既已结婚,即相互承诺其共同生活,有同居的义务,虽然其同居义务是从自愿结婚行为推定出来的伦理义务,而不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但只要是婚姻正常存续期间,也应排除该行为构成强奸罪。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幼女实施奸淫行为的,是属于强奸罪情节恶劣的情形,如果有轮奸、造成幼女严重人身损害等情形的,可以判处犯罪分子死刑。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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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宇——闵行刑事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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