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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自行辩护与律师辩护有什么区别?诉讼代理与民事代理的区别是什么
2021年4月8日  闵行刑事辩护律师

 吴宇,上海重大刑事案件律师,现执业于上海市新闵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被告人自行辩护与律师辩护有什么区别?

  很多人还不知道有被告人自行辩护这个制度。那么,什么是被告人自行辩护,被告人自行辩护与律师辩护有什么不同呢请看下文的解答。


  自行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针对指控进行反驳、申辩和辩解,自己为自己所作的辩护。自行辩护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的重要方式,它贯穿于刑事诉讼的始终,无论是在侦查阶段,或者是在起诉、审判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有权自行辩护。


  1、自行辩护和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身份是同生同灭的。任何一个公民只要依法被确定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那么他就同时取得了自我辩护的权利。这个权利不需要别人来授权,直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身份消失为止。可以说它贯穿于整个刑事诉讼过程。


  诉讼参与人包括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包括辩护权,辩护权的重要行使方式之一就是自己为自己辩护,因此自行辩护应当得到办案人员、办案机关的尊重。对于办案人员、办案机关来讲,只有尊重、保障的义务,没有限制、侵犯的权利。


  2、而委托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方委托别人来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辩护。


  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在同一个时间里面,一个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最多可以委托两名辩护人。


  这里特别强调;在同一个时间里面;是因为: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不同的诉讼阶段可以委托不同的人来为他担任辩护人。


  即使在同一个辩护阶段,被告人可以通过拒绝辩护这种方式来更换辩护人,从这样的角度来看,在一个案件的整个诉讼过程中,一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辩护人最终可能不只两个。


  同时,在共同犯罪案件当中,一个辩护人不得同时接受两个以上的共同被告人的委托担任辩护人。因此我们要明确,共同犯罪案件当中,一个辩护人永远只能给一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担任辩护人。


  相关法律知识:


  自行辩护与委托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律师;


  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查看全文


  犯罪嫌疑人可以委托哪些人为自己辩护


  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可以委托下列人员担任辩护人:


  1. 律师。律师是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具有律师资格并正在执行律师业务的法律服务人员。律师可分为专职律师和兼职律师,专职律师和兼职律师都可以被委托担任辩护 人。》》》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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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自行辩护和委托辩护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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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代理与民事代理的区别是什么

  一、诉讼代理以及民事代理的概念是什么



  诉讼代理指代理人基于法律的规定、法院的指定或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以当事人本人的名义代为进行诉讼活动的一种制度。


  民事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一种制度。


  二、诉讼代理以及民事代理的区别是什么

  代理的内容不同。民事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与第三人进行民事行为;诉讼代理则是代为实施一定诉讼行为。


  代理的目的不同。民事代理的目的在于协助当事人行使民事权利和履行民事义务;诉讼代理的目的则是协助当事人实现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


  民事代理的被代理人是参加民事活动的公民和法人;诉讼代理的被代理人是参加民事诉讼的原告、被告和第三人。


  三、民事代理的适用情形是什么

  我国法律只规定哪些情形不适用民事代理: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一,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1、具有人身性质的行为,例如结婚登记、立遗嘱、收养子女等,不得由代理人代理。2、具有人身性质的债务,例如约定必须由特定人完成的义务,如文艺表演、绘图等,因与债务人的思想水平、创作能力分不开,必须由债务人亲自履行,不能由他人代理。第二,违法行为不得代理。侵权行为,内容违法的行为,例如非法侵害他人人身、财产的行为,私自买卖黄金等行为,都是国家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当然不能进行,因而也不能代理。第三,发售债券等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这类行为只能由特定民事主体代理,其他民事主体不得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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