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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与贩毒的刑罚的规定是什么?贩毒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2021年5月12日  闵行刑事辩护律师

  吴宇,上海重大刑事案件律师,现执业于上海市新闵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吸毒与贩毒的刑罚的规定是什么?

一、吸毒与贩毒的刑罚的规定是什么


吸毒与贩毒的刑罚的规定是前者只是属于一般的违法的行为,那么来进行一定的强制戒毒就可以了,后者是需要按照我们国家的刑法规定来进行有期徒刑的判决,吸毒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会受到治安处罚或者强制戒毒。贩毒构成犯罪。


相关法律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非法持有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吸食、注射毒品的;


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第七十三条 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吸毒成瘾认定办法》第八条 吸毒成瘾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认定其吸毒成瘾严重:


曾经被责令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或者参加过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有证据证明其采取注射方式使用毒品或者多次使用两类以上毒品的;


有证据证明其使用毒品后伴有聚众淫乱、自伤自残或者暴力侵犯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等行为的。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X片一千克以上、X因或者X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 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X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X因或者X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X片不满二百克、X因或者X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我国法律主要规定了五种毒品违法行为:


1、非法持有毒品的违法行为。 是指非法持有鸦片不满 200 克、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不满 10 克或者甚少量毒品、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对非法持有毒品的违法行为,应当由公安机关处 15 日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者并处 2000 元以下罚款,并没收毒品。


2、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违法行为。 是指非法种植婴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数量不满 500 株且无其他情节的行为。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违法行为,应由公安机关处 15 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 3000 元以下罚款。对于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3、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的违法行为。 是指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数量较少,尚不够成犯罪的行为。对于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的违法行为人,处以 15 日以下拘留,单处或并处 3000 元以下罚款。原植物种子、幼苗予以没收。


现实生活当中跟毒品有关的一切的行为的话,都不能够从事,但是毒品的一个具体方面的事项规定的时候,它是也有一个不同的认定的,比如说如果仅仅是吸毒,但是却没有贩卖毒品或者是容留他人吸毒的话,那么就不会构成犯罪的行为。






贩毒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是一个全面禁止毒品的国家,在我无论是吸毒还是贩毒都是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的,对于贩毒的制裁我国也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下面大家就跟网站上的一起来看看贩毒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吧。


贩卖毒品罪量刑处罚量刑


《刑法》对本罪规定了以下几个处刑幅度:


贩卖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予以刑事处罚。


贩卖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贩卖鸦片 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 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2、贩卖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3、武装掩护贩卖毒品的;


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贩卖鸦片 二百克以上不满 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 十克以上不满 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贩卖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 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贩卖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贩卖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相关阅读:贩卖毒品罪犯罪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这是各种毒品犯罪行为侵害的共同客体。由于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既有医用价值,又能使人形成瘾癖,使人体产生依赖性。因而,犯罪分子利用其牟取非法利润。近几年来,国际上制毒、贩毒、走私毒品活动不断向我国渗透或假道我国向第三国运输。国内一些不法分子了大肆进行制造毒品、贩卖毒品的犯罪活动,使大量毒品流入社会,严重地损害了他人的身体健康。为此国家陆续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严格控制麻醉药品,精神药物的进出口、供应、运输、生产等活动,严禁非法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活动。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精神药品管理办法》、《麻醉药品生产管理办法》、《麻醉药品经营管理办法》等法规都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供应、运输、生产等做了具体而严格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上述法律规定,贩卖毒品的行为直接侵犯了有关毒品管制的法规。


本罪的对象是毒品。根据本法第357条第1款的规定:“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毒品的数量以查证属实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计算,不以纯度折算。”联合国关于麻醉药品种类规定了128种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种类表中共规定了99种精神药品。2005年8月3日国务院发布的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中规定,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是指列入麻醉药品目录、精神药品目录的药品和其他物质。精神药品分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上述药品必须依照国家规定生产、管理、运输、使用,并且只限于医疗、科研、教学的需要,未经批准不准用作他用。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行为人进行贩卖毒品的行为。贩卖,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有偿转让毒品或者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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