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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犯罪概念和特点 网络诈骗是不是按总金额定罪
2020年10月14日  闵行刑事辩护律师

  吴宇,上海重大刑事案件律师,上海,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网络犯罪概念和特点

  核心内容:在网路极速发展的二十一世纪里面,我们需要面对的除了是一个相关的网络安全外,还需要注意一些关于网络犯罪的问题。网络犯罪的特点主要是需要如何进行防范主要有哪些要素呢下文将会详细分析,希望下文内容可以帮助到您。


  网络技术的恶意运用,扰乱社会的经济秩序,对各国的国家安全、社会文化等构成威胁。目前,在具体的立法上,很多国家都将网络犯罪直接归到网络犯罪,对网络犯罪作出定义。我国一般把以计算机为主要工具的犯罪和以计算机资产为对象的犯罪总称为网络犯罪。网络犯罪是在虚拟的世界借助高新技术的手段实施的一种犯罪行为,网络犯罪与当今信息时代发展是联系在一起的,这是一种新型的高智能的犯罪,其产生和发展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因此,犯罪特点不同于一般的犯罪。具体说:


  网络犯罪的隐蔽性高风险小,犯罪主体确定困难。


  利用计算机信息技术犯罪不受时间地点限制,犯罪行为的实施地和犯罪后果的出现地可以是分离的,甚至可以相隔十万八千里,而且这类作案时间短、过程简单,可以单独行动,不需借助武力,不会遇到反抗。由于这类犯罪没有特定的表现场所和客观表现形态,有目击者的可能性很少,而且即使有作案痕迹,也可被轻易销毁,发现和侦破都十分困难。因而,对犯罪主体的确定就很困难。


  网络犯罪预谋性居多


  网络犯罪是一种高智能的犯罪,大多数情况下,都是行为人经过狡诈而周密的安排,运用计算机专业知识,所从事的智力犯罪行为,因而犯罪人的主观故意性居多,并且犯罪决心大。比如入侵银行信息管理系统,犯罪人事先要使用计算机通过网络做大量的事前准备,在犯罪实施过程中,大多是进行大量的攻击测试,最后达到破解系统,实现自己犯罪目的。


  犯罪主体的低龄化趋势


  青少年网络犯罪中,不经允许侵入他人网络是经常发生的,而且在黑客中,青少年的比例比较大,他们多没有商业动机和政治目的,更多是类似富有挑战性的攻关游戏,以取得满足感为目的。比如,最近美国国防部被黑客侵入,联邦调查局、司法部、航空航天署等很多有关部门会同国外警方经过很长时间的追踪,终于在以色列将黑客抓住。这名18岁的以色列少年,和两个美国加州的嫌疑人,曾数次进入美国防部的电脑系统,但没有进行实质性破坏。犯罪嫌疑人称,他们还为该系统弥补了几个安全上的漏洞。


  监控管理及司法规定的相对滞后性


  目前,社会上有许多人对高技术有一种盲目的迷信,以为一旦使用了高技术设备就会万无一失地实现科学管理、达到高效率。而社会原有的监控管理和司法系统中的人员往往对高技术不熟悉,对高技术犯罪的特点、危害性认识不足,或没有足够的技术力量和相应的管理措施来对付它们。


  犯罪侵害的目标较集中






网络诈骗是不是按总金额定罪

  网络世界是一个虚拟的世界,不少人通过网络交友,但是交到的网友有些并不是纯粹要和你做朋友,是抱着目的与你交往的,他们专门以诈骗钱财为目的,在网络上广泛结识网友,并对其行骗。那么,一旦遭遇网络诈骗,多少钱可以定罪,定罪标准是什么,网络诈骗按总金额定罪对不对


  一、网络诈骗按总金额定罪对不对


  网络诈骗按总金额大小定罪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网络诈骗如果被查实,按诈骗总额量刑。数额越大,罪越大,轻则三年以下,重则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网络诈骗金额定罪标准


  1、2000-5000元,达到诈骗罪标准。


  2、数额较小,没有达到2000元,尚不构成诈骗罪,但是违反社会治安,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处5~15日拘留,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但如果诈骗行为累计数额超过2000-5000,就可以追究诈骗罪的刑事了。


  二、诈骗罪量刑参考标准




  1、诈骗不足4000元的,为罚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为管制刑;5000元的,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2、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




  诈骗4万元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诈骗2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三、网络诈骗重处情形规定和缓刑适用限制


  重处10%的情况: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8、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诈骗被行政处罚的。


  9、诈骗作案10次以上的。


  不适用缓刑的情况:


  1、未退赃或退赔的。


  2、未主动接受财产刑处罚的。


  网络交友需谨慎,在对网友情况不了解的情况下,不要盲目为网友支出钱财,不少人因为盲目相信网友,最后落得人财两空的结果。 许多犯罪分子不知道网络诈骗按总金额定罪对不对,诈骗了大量钱财,最后被判重刑,如果这些犯罪分子能意识到诈骗的严重性,说不定会悬崖勒马,重新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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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宇——闵行刑事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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