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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网络犯罪数额标准 网络犯罪行为的形式及危害
2020年10月22日  闵行刑事辩护律师

 吴宇,上海重大刑事案件律师,上海,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计算机网络犯罪数额标准

  随着这些年我国的发展,计算机已经走进千家万户,但随之而来的是新型的犯罪,那就是网络犯罪,对于这种犯罪,要达到一定的数额才可以进行立案。那么大家知道计算机网络犯罪数额标准是多少吗下面就让为大家带来计算机网络犯罪数额标准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计算机网络犯罪的类型


  第一,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运行安全的犯罪。包括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故意制造传播计算机病毒、攻击计算机网络系统,造成计算机网络不能正常运行等。


  第二,利用计算机网络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犯罪。包括利用互联网造谣、诽谤或发表、传播其他有害信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通过互联网窃取、泄露国家秘密、情报;利用互联网煽动民族仇恨、破坏民族团结,组织邪教、联络邪教成员举行非法活动等。


  第三,利用计算机网络系统危害社会经济秩序和管理的犯罪。包括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对商品、服务作虚假宣传,在网上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利用互联网编造并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或其他扰乱金融秩序的虚假信息,在网上建立淫秽网站、网页,传播淫秽书刊、影片和图片等。


  第四,利用计算机网络危害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合法权益的犯罪。包括在网上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非法截取、篡改、删除他人电子邮件或其他数据资料,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或利用互联网进行盗窃、诈骗、敲诈勒索等。


  二、计算机网络犯罪的表现


  1、用计算机网络进行网上欺诈交易的犯罪。随着互联网的出现和发展,传统的买卖双方见面的市场交易已有相当部分转移到了网上交易。在这种虚拟的网上交易中,消费者通常只能是借助网上广告了解商品信息,通过网络远距离订货,通过电子银行进行结算。在这种虚拟的网络交易中,商家始终占据着主动和信息优势,而消费者则始终处于弱势的一方,在这种双方信息明显不对称的博弈当中,商家极易产生欺诈的犯罪冲动,如果我们的监管和立法滞后,则不法商家极易在网上欺诈得手。据中国消协报告,近年来我国的网络消费者投诉已出现大幅度上升的趋势。


  2、利用计算机网络盗窃、侵占法人、自然人的金融财产的犯罪。犯罪分子利用计算机专业知识和技术,在计算机网络上非法侵入用户的电脑,获取用户的金融信息,盗窃用户的金融财产;或者在网上伪造有价证券、金融票据和信用卡等盗窃、侵占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金融财产;或利用计算机知识、技术,直接在互联网上实施贪污、窃取、挪用公款等犯罪。目前这类计算机网络犯罪的目标主要集中在金融、贸易、证券以及大企业大公司等主要经济部门和单位。特别是近年来在电子商务贸易和金融行业中,每年因计算机网络犯罪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巨额标的合同毁损灭失金额巨大,后果严重。


  3、利用计算机网络建立淫秽网站、网页,组织网上裸聊以及传播淫秽报刊、音像、影片等的犯罪。这种以盈利为目的,在网上传黄、售黄的犯罪,不受地域时空的限制,作案手段繁多,损害对象面广量大,从遍布街头巷尾的网吧到机关办公室、学校家庭等都是被侵害对象。尤其是处于青春期阶段缺乏自控能力的广大青少年更是深受其害。并且,由于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价值观的多元化,社会道德失范等原因,也为这类计算机网络犯罪提供了一定的社会基础。


  4、利用计算机网络在网上寻找侵害对象的犯罪。这类犯罪利用青少年追求刺激、浪漫和好奇的心理,通过网上聊天等形式,对受害人进行欺骗引诱,在取得对方的好感和信任后,乘机提出约会见面,一旦对方轻易赴约见面,即刻成为犯罪嫌疑人劫财劫色的侵害对象。据公安部信息网络中心安全监察局近年的统计数据显示,这种利用网络在网上寻找侵害对象,在网下劫财劫色的网络犯罪案件,在近年来计算机网络犯罪案件中占有很大比重。


  三、计算机网络犯罪数额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骗公私财物达到上述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通过发送短信和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诈骗救灾和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诈骗数额接近上述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理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的计算机网络犯罪数额标准相关内容。计算机网络犯罪作为一种新型的犯罪,值得我们每个人注意,提高自己的警惕性,避免自己上当受骗。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





网络犯罪行为的形式及危害

  核心内容:网络传销、网络谣言、网络病毒,是我们耳熟能详的,但只是网络犯罪的冰山一角。网络犯罪以其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迅速席卷全球,其形式之多样,危害之严重,引起了各国的关注。以下将由为您详细介绍网络犯罪行为的形式及危害。




  一、网络犯罪行为的形式


  色情网站


  淫秽网页以其高点击率和未能规范的销售淫秽物品的方式吸引了部分广告商和商务机构以及个人。行为人通过在互联网上建立色情网站,利用网页提供各种色情信息,或在BBS、电子论坛上做广告,或向电子邮件用户群发邮件吸引用户访问网站、浏览网页。有的设置供不特定第三人张贴色情、淫秽图画的贴图网站,或在色情网站、开放式的论坛、BBS上张贴猥亵图片,甚至定期向;订户;发送系列免费图片;有的对国内外色情网站加以整理分类并通过超级链接使该色情网站的访问者能观看到淫秽图画;有的则在网上设置贩卖光盘、录像带、淫秽图片甚至性交易或卖淫等交易信息。


  贩卖违禁物品


  网络上各种待售货物中,有不少就是违禁物品,如个人计算机就能轻易拷贝的操作程序、图型、MP3、电影VCD、音乐CD、书籍等盗版光盘,伪造的证件,犯罪工具、毒品、枪支弹药、赃物、受管制药品甚至人体器官等禁止或限制交易的物品。


  网络诈骗


  有的行为人在网上进行非法多层次传销活动;有些行为人在网上虚设账号,以低价诱骗消费者将钱汇入指定的账户却收到不堪使用的货物甚至见不到所购商品;有的行为人使用伪造信用卡骗取授权后在网络上刷卡消费;有些网络交易者所提供的原本免费的服务还要被收取费用,甚至支付了在线服务费用却没有得到相应的服务。


  侵犯名誉权


  利用网络侵犯他人名誉权,大多数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粘贴文章或散布谣言实施的。有不少行为人非法利用他人隐私或捏造各种丑闻,在网上发表具有人身攻击的不实言论、辱骂他人或指摘他人;有的行为人假冒他人名义在网上张贴信件或征求性伴侣;还有一些行为人将攻击目标的头像移花接木到不堪入目的镜头上加以传播,侵犯他人名誉权。


  破坏型黑客行为


  破坏型黑客行为主要表现为:行为人私自穿越局域网或外部网络的防火墙,不法入侵他人的网站、主页或电子信箱,以指令、程序等手段开启经过加密或未经过加密处理的档案资料,并窃取、毁损档案资料或将档案资料内容泄露出去;有的行为人采取阻断服务的方法破坏档案资料,使网站无法正常运行或使用;还有一些行为人以这些网络为直接危害对象,进行威胁与敲诈勒索活动。



来源: 闵行刑事辩护律师  Tags: 计算机网络犯罪数额标准,网络犯罪行为的形式及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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