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宇,上海重大刑事案件律师,上海,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我们每个人赞美廉洁公正的官员,他们真心实意的为人民付出,为人民的利益奔波,他们两袖清风,不会争取一丝一毫的肮脏财产。更不会违反法律贪污罪。接下来和一起学习一下,贪污罪量刑罚金标准规定为多少
一、贪污罪量刑的金额标准是多少
1、贪污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贪污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贪污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贪污罪应当具备的条件
1、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即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军事机关中行使一定职权、履行一定职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2、侵犯的是公共财物,所谓公共财产是指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和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
3、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故意。
4、行为上主要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三、贪污罪量刑罚金标准规定为多少
刑法第52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根据本条规定,罚金数额应当与犯罪情节相适应。也就是说,犯罪情节严重的,罚金数额应当多些;犯罪情节较轻的,罚金数额应当少些,这是罪刑均衡原则在罚金裁量上的具体体现。在裁量罚金数额时应否考虑犯罪人缴纳罚金的能力,刑法没有明确规定,但2002年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结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罚金。;由此可见,在司法实践中,从有利于判决执行的角度出发,在罚金裁量的时候应当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
在无限额罚金的情况下,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2条的规定,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一千元;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判处罚金的,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五百元。
通过的介绍,我们知道了贪污罪量刑罚金标准规定为多少贪污罪量刑标准应该根据不同情况有不同的规定,比如,贪污数额在3万以上不满20万的,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如果您还有其他关于罚金标准的问题,欢迎咨询律师。
在法院上,罪犯被判刑后往往还会附带有罚金的处罚,有些人以为自己被判刑,已经够严重够可怜的了,还要交罚金,心里就觉得很不平衡,采取拒绝交罚金的行为。那么,法院判刑后罚金可以不交的吗判刑后不交罚金会产生什么后果呢下面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下!
一、法院判刑后罚金可以不交吗
在法院判刑后罚金不能不交,罚金不同于罚款,罚金具有强制性的,通常情况必须缴纳。
其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第四百三十九条规定: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的,在任何时候,包括主刑执行完毕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应当追缴。
行政机关对被告人就同一事实已经处以罚款的,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应当折抵,扣除行政处罚已执行的部分。
判处没收财产的,判决生效后,应当立即执行。
二、判刑后不交罚金会有什么后果
在法院判刑后,若被告人不主动交罚金的话,法院应给予强制性追缴。
犯罪嫌疑人在服刑期间不缴纳罚金的话,对于减刑和假释都会从严处理,有可能不给予减刑或假释。
其中我国《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综上可知,罚金也是刑罚的一种,具有强制性,犯罪嫌疑人必要有交罚金的义务。如果行为人家境不好无力一下子全部缴清,可以分期缴纳给法院或者把自己的财产抵押给法院。若是不积极交罚金的话,一般都不给予减刑、假释,一切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