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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害和杀人既遂区别体会 几种典型犯罪既遂的标准
2020年11月1日  闵行刑事辩护律师

  吴宇,上海重大刑事案件律师,现执业于上海市新闵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伤害和杀人既遂区别体会


  在司法实践中,特别是在基层司法实践中,有时的故意伤害致死和故意杀人既遂、故意伤害和故意杀人未遂的区别就比较困难。二者主观上都是故意犯罪,且客观上都造成了被害人死亡或伤害的结果。


  区别故意杀人罪同故意伤害罪的关键,就在于两罪犯罪故意内容不同。故意杀人罪的故意内容是剥夺他人生命,希望或放任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而故意伤害罪的故意内容只是要损害他人身体,并不是剥夺他人的生命。即使伤害行为客观上造成被害人的死亡,也往往是由于行为时出现未曾料到的原因而致打击方向出现偏差,或因伤势过重等情况而引起。行为人对这种死亡后果既不希望,也不放任,完全是出于过失。因此,不能将故意伤害致死同故意杀人等同。对于故意杀人未遂来说,没有将人杀死,并非由于行为人主观上不愿作为,而是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不能作为。被害人没有死亡是出于意料之外,完全违背其主观意愿的。而在故意伤害情况下,被害人没有死亡,完全是在行为人的意料之中。


  具体审案中,我们判断行为人的主观故意,不能轻信口供,应全面分析案情。根据作案原因、案件的发生展过程、作[案工具、作案手段、打击部位与击强度、作案情节、作案时间、地点、环境、行为人与被害人的关系、死亡与否的原因、行为人作案后的心态及表现进行综合分析判定。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检察院·肖中伟






几种典型犯罪既遂的标准

  1、控制自由即既遂:非法拘禁罪;拐卖妇女、儿童罪;绑架罪




  2、被害人失去占有就既遂: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


  3、诬告罪:达到使司法机关可能追究的程度就既遂。


  4、劫持航空器罪,控制航空器航线就既遂。


  5、走私罪,入境就既遂。


  6、贩卖毒品罪,交给对方就既遂。


  7、制造毒品罪,制造出毒品就既遂。


  运输毒品罪,进入运输状态就既遂。


  8、危险驾驶罪的既遂标准: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围内,进入追逐竞驶的状态或者醉酒启动车辆。




  9、受贿罪的既遂标准,表明职务行为可交易。


  10、非国家人员受贿罪的既遂标准:索取或收受贿赂+数额较大+承诺为他人谋利,三条都具备才既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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