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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的规定 犯罪预备的行为有哪些类型?
2020年11月14日  闵行刑事辩护律师

 吴宇,上海重大刑事案件律师,现执业于上海市新闵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的规定


  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  刑法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十四条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犯罪预备的行为有哪些类型?

  刑法第22条第1款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简单的来说,犯罪预备其实就是做实施犯罪前的准备工作,一是为了犯罪的实行而创造便利条件的行为,另一个是犯罪活动在实行行为前停止下来。而犯罪预备的类型有两种。请看下文的详细介绍。


  一、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


  所谓犯罪工具,是指犯罪分子进行犯罪活动所用的一切器械物品。准备犯罪工具,包括制造犯罪工具、寻求犯罪工具及加工犯罪工具使之适合犯罪的需要。


  二、其他为实施犯罪制造条件的行为。


  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也是一种为实施犯罪制造条件的行为,但是刑法将这一常见的行为方式单独列举予以明示。根据司法实践和刑法理论,可以把这类行为概括为以下几种:


  1、为实施犯罪事先调查犯罪场所、时机和被害人行踪。如行为人为实施盗窃活动而事先查看银行所处的位置、保险柜放置的地方、毗邻的建筑物、逃跑的路线等。


  2、准备实施犯罪的手段,例如为实施入户盗窃而事先练习楼顶下滑入窗技术。


  3、排除实施犯罪的障碍。是指在着手实行犯罪之前,排除实行犯罪时可能遇到或已经遇到的障碍,以便进一步实行犯罪创造有利条件。既可能是单纯地排除障碍,等待时机成熟再实施犯罪,也可能是在排除障碍之后,立即着手实行。


  4、追踪被害人、守候被害人的到来或者进行其他接近被害人、接近犯罪对象物品的行为。追踪被害人,是指跟踪被害人,寻机作案或达到预定或合适地点后再实施犯罪。如,为实施抢劫犯罪而跟踪被害人。守候被害人的到来,是指埋伏或等候在一定地点,等到被害人到来后,再对其实施预定的犯罪。例如,为实施绑架犯罪而在行为人必须经过的某偏僻地带守候其到来。


  5、出发前往犯罪场所或者诱骗被害人赶赴预定犯罪地点。出发前往犯罪地点,是指已经开始向犯罪场所进发。例如,为实施爆炸行为而携带爆炸物前往爆炸目标所在地。诱骗被害人赶赴犯罪地点,是指通过引诱欺骗的方法,使被害人前往犯罪人预定的犯罪地点。例如,在为图财而故意杀人案件中,以谈生意为诱饵将被害人骗往预定的隐蔽场所,以便将其杀害。


  6、勾引、集结共同犯罪人,进行犯罪预谋。


  7、拟定实施犯罪和犯罪后逃避侦查的计划,等等。


  以上文章就是对犯罪预备行为类型的全部内容介绍。通过上述文章内容,我们可以知道,犯罪预备行为有两种类型,一种是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准备犯罪工具,包括制造犯罪工具、寻求犯罪工具及加工犯罪工具使之适合犯罪的需要。另一种是其他为实施犯罪制造条件的行为,具体包括七个方面。如果还有其它不懂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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