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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贿赂罪中止标准 挪用资金罪中止标准
2020年11月27日  闵行刑事辩护律师

 吴宇,上海重大刑事案件律师,现执业于上海市新闵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介绍贿赂罪中止标准

  一、介绍贿赂罪的认定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和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直接扰乱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和正常管理的工作的秩序。


  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


  1、行贿人实施行贿行为而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


  2、为受贿人收受贿赂而向他人介绍贿赂;


  3、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施介绍贿赂行为,均可构成本罪犯罪主体。


  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其故意的内容是促成行贿、受贿双方建立贿赂关系,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如果行贿人、受贿人之间没有建立贿赂关系,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二、介绍贿赂罪犯罪中止的标准

  1.必须在犯罪过程中停止犯罪。即在犯罪预备或者着手实行犯罪过程中,也就是在犯罪未完成之前停止犯罪。如果犯罪已经得逞,则不存在犯罪中止的问题。


  2.必须是犯罪分子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这里包括两种情况: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和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直接扰乱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和正常管理的工作的秩序。


  、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


  1、行贿人实施行贿行为而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


  2、为受贿人收受贿赂而向他人介绍贿赂;


  3、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施介绍贿赂行为,均可构成本罪犯罪主体。


  、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其故意的内容是促成行贿、受贿双方建立贿赂关系,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如果行贿人、受贿人之间没有建立贿赂关系,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以上就是给大家介绍的介绍贿赂罪中止标准的相关内容。通过上文的介绍,想必大家了解到了介绍贿赂罪犯罪中止的认定标准,同时还给大家介绍了相关内容,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定的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可以来我们

挪用资金罪中止标准

  挪用资金罪中止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相关内容,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定的帮助。


  一、如何认定挪用资金罪犯罪中止


  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首先,行为人明确认识到自己能够继续犯罪或实现犯罪结果;其次,中止行为的实施是行为人自动作出的选择;再次,中止犯罪的决意必须是完全的、无条件的、彻底的,不是部分的、有条件的或暂时的。中止犯罪的主观原因,有的是惧怕受到刑罚的惩罚;有的是由于他人的劝说而改变了原来的犯罪意图;有的是良心发现,幡然悔悟,改变了自己的犯罪意图;有的则出于对被害人的怜悯,转而防止犯罪结果的出现。犯罪中止的主观原因,不影响犯罪中止的成立。


  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第一,中止行为是停止犯罪的行为,是使正在进行的犯罪中断的行为。第二,中止行为既可以作为的形式实施,也可以不作为的形式实施。第三,中止行为以不发生犯罪结果为成立条件,但这种结果,是行为人主观追求的和行为所必然导致的结果。


  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之外。这里的犯罪过程,包括预备犯罪的过程、实行犯罪的过程与犯罪结果发生的过程。不在这些过程之内实施的行为,不属于犯罪中止行为。


  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




  二、挪用资金罪犯罪中止的种类:


  根据其发生的时空范围,可分为预备中止、未实行终了的中止以及实行终了的中止。


  1、预备中止


  即发生在预备阶段的中止,如为杀人买刀后中止。


  2、未实行终了的中止


  即发生在行为尚未实行终了时的中止,如强奸行为人基于被害人的说服而停止犯罪。


  3、实行终了的中止


  即发生在犯罪行为实行终了的中止。如投毒杀人等。


  根据行为人是否以积极的行为中止自己的犯罪行为,可分为消极中止和积极中止。


  1、消极中止


  消极中止是指自动的放弃犯罪。


  2、积极中止


  积极中止是指行为已经实行终了但结果尚未发生的情况下,有效的防止结果的发生的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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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闵行刑事辩护律师  Tags: 介绍贿赂罪中止标准,挪用资金罪中止标准


吴宇——闵行刑事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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