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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死刑走的程序有哪些 孕妇可以等生完孩子再判死刑吗
2020年12月1日  闵行刑事辩护律师

 吴宇,上海重大刑事案件律师,现执业于上海市新闵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执行死刑走的程序有哪些

  其实在我们国家并不是很多罪行都会执行死刑的,因为只有那些罪大恶极的人才会使得法不容情,那么死刑的话需要走的那些程序,可能大家也不是很清楚。我想大家可以了解一下,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一下执行死刑走的程序有哪些的相关内容。

  一、执行死刑走的程序有哪些

  1、执行的地点选择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

  2、负责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应当对罪犯验明正身

  3、执行死刑应当公布

  4、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

  5、通知家属

  二、死刑的执行应处理好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第二,对死刑犯的游街示众问题。在司法实践中,有些地方受旧习惯的影响,为制造声势,增强法律的威慑效果,将死刑犯插上写有姓名和罪状的标签,拉到繁华地区游街示众。这种做法是对罪犯人格的侮辱,违反法律关于执行死刑不应示众的规定。而且,这样做容易对外造成不良影响。因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部门曾多次联合发出通知,严禁对死刑犯游街示众,以体现文明执法。

  第三,对外国人执行死刑后,通知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程序和时限,应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办理。

  三、停止执行死刑

  刑事诉讼法第211条、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341、342条规定,下级人民法院在接到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交付执行,但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立即报告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由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1.在执行前发现裁判可能有错误的;

  2.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3.罪犯正在怀孕的。

  以上就是为大家介绍的关于执行死刑走的程序有哪些的相关内容。人的生命本来就只有一次,要是你还不好好的珍惜,把自己的生活过好,我觉得这是浪费自己这次生命的机会,而且生命只有一次。如果还有什么其他相关的法律问题的话,欢迎咨询。

孕妇可以等生完孩子再判死刑吗

  孕妇在怀孕期间是不适用死刑的,罪犯如果正在怀孕就必须停止执行,这体现了我国对于正在怀孕的孕妇的保护。对于具体的孕妇可以等生完孩子再判死刑吗这个问题,下面就由的给大家带来相关的内容吧,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孕妇可以等生完孩子再判死刑吗

  1、罪犯正在怀孕的就必须停止执行,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2、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根据342条第3款的规定执行死刑前发现罪犯正在怀孕的要停止执行,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3、孕妇不适用死刑,因此,孕妇生完孩子后也不会判处死刑。

  二、执行死刑的法律依据

  第三百四十二条下级人民法院在接到执行死刑命令后,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立即报告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由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1、在执行前发现裁判可能有错误的。

  2、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3、罪犯正在怀孕的。

  前款第1项、第2项规定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3项规定的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以上就是的给大家介绍的关于孕妇可以等生完孩子再判死刑吗的内容。当孕妇正在怀孕时,被判处了死刑的话要由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依法改判,因此孕妇是不适用死刑的。如果你还有任何法律问题,欢迎来咨询更多专业律师,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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