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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首情节怎么认定 什么是自首?具备哪些情节可以以自首论?对于自首的应当如何处理?
2020年12月27日  闵行刑事辩护律师

  吴宇,上海重大刑事案件律师,现执业于上海市新闵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自首情节怎么认定

  现如今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有很多,但是在案件中能够自首的并不多见,很多在公安机关抓捕归案后,也并没有悔罪的表现,不过一旦犯罪嫌疑人在诉讼的过程中,具有自首的情节,是会影响量刑的。那么,本文由为您介绍,关于自首情节怎么认定




  一、自首情节怎么认定


  1、投案的动机、时间、方式


  投案动机体现了被告人对犯罪行为的主观认识,应在论述从宽比例时充分说明。不同的投案时间或者时机,对司法机关侦破案件所起的作用不同,也体现出人身危险性不同,会在从宽幅度上体现,应重点阐述。是主动投案还是被盘问时投案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后投案也对从宽幅度产生重要影响,亦应重点论述之。


  2、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


  如实供述罪行的不同程度体现了被告人对犯罪的认识和态度,会在从宽处罚的幅度上有所区别,应向被告人说明利害,争取大的从宽幅度。


  3、悔罪表现


  自首情节中的悔罪表现应综合投案动机、时间、方式等因素,充分说明悔罪表现好,应在比较大的从宽幅度内量刑。


  4、罪行的轻重


  一般情况下,罪行越重,自首从宽的比例相对就小,甚至在有的情况下可以不从宽处罚;反之,从宽的比例则可能相对较大。辩护律师应有足够的重视。


  二、自首只能向公安机关投案吗


  自首不仅只有向公安机关投案的,自动投案的对象是有关机关和个人。这里的有关机关包括: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公、检、法的派出机构;公、检、法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犯罪人所属的国家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如果在农村,包括犯罪人所属的乡、权政府及其治保组织。城镇的无业居民、未就业的未成年人犯罪的,除了向司法机关、所在街道组织投案外,还可向其亲属、父母所属的机关、单位投案。


  犯罪人除了向以上有关机关投案外,还可以向某些个人投案。这些;个人;主要指执行职务以外的司法机关及其他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在农村,;个人;主要指基层党政干部,如党支部书记、村长、村治保主任等。但是,如果这些;个人;根本不可能将其犯罪告知司法机关,甚至可能帮其掩盖罪行的,就谈不上投案。


  三、自首的处罚是怎样的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具体确定从轻、减轻还是免除处罚,应当根据犯罪轻重,并考虑自首的具体情节。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同种罪行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如实供述的同种罪行较重的,一般应当从轻处罚。


  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分子到案后,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事实的,可以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以上是为您整理的关于自首情节怎么认定的内容,投案的动机、时间、方式、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悔罪表现、罪行的轻重,都会影响到自首的情节认定,起不同的作用从宽幅度体现不同。其它的法律问题,可以联系专业律师。





什么是自首?具备哪些情节可以以自首论?对于自首的应当如何处理?

  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自首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犯罪以后自动投案。所谓自动投案,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犯罪事实未被司法机关发现以前,或者犯罪事实虽被发现,但不知何人所为,或者犯罪事实和犯罪分子均已被发现,但是尚未受到司法机关的期间还可以争取自首。这样规定为犯罪分子改过自新,重新做人提供了很好的机会。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在法定刑的幅度内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是犯罪较轻的,也可以免除处罚。我国法律这样规定主要是为了鼓励犯罪分子犯罪后自首,不仅自己可以得到从宽处理,同时也为司法机关侦破案件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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