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刑事辩护律师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死刑知识
文章列表
判处死刑缓刑两年对其限制减刑是什么意思 死缓是什么意思,死缓和死刑的区别
2021年1月7日  闵行刑事辩护律师

  吴宇,上海重大刑事案件律师,现执业于上海市新闵律师事务所,为人和蔼可亲,容易沟通,办案风格亲切耐心,致力于通过良好的沟通为每一个当事人提供优秀的法律服务,做好实事,帮人排忧解难。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一贯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判处死刑缓刑两年对其限制减刑是什么意思

判处死刑缓刑两年对其限制减刑是什么意思

根据《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司法解释规定,根据刑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等情况,可以在作出裁判的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被告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限制减刑判决不服的,可以提出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也可以提出上诉。

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或者复核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并限制减刑的案件,认为原判对被告人判处死刑缓期执行适当,但判决限制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撤销限制减刑。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没有限制减刑的上诉案件,认为原判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应当限制减刑的,不得直接改判,也不得发回重新审判。确有必要限制减刑的,应当在第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

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没有限制减刑的案件,认为应当限制减刑的,不得以提高审级等方式对被告人限制减刑。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对被告人改判死刑缓期执行的,如果符合刑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判处死刑后没有上诉、抗诉的案件,认为应当改判死刑缓期执行并限制减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被判处死刑缓刑两年对其限制减刑的罪犯最低刑期

第十二条;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经过一次或者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十五年,死刑缓期执行期间不包括在内。

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在缓期执行期间不服从监管、抗拒改;造,尚未构成犯罪的,在减为无期徒刑后再减刑时应当适当从严

综上所述,法院判决时对于犯罪情节恶劣、具有人身危险性的犯罪分子,可以在作出裁判的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如果您有其他方面的问题,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死缓是什么意思,死缓和死刑的区别

我们经常在电视或新闻上看到某个人被判处死缓,那到底这个死缓是什么意思呢其实死缓就是执行死刑的一种制度,对于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犯罪分子可以处以死缓。那死缓和死刑的区别是什么呢下面我们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

死缓

死缓,全称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执行死刑的一种制度。它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刑2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适用死缓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罪该处死;二是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日,最高院发布2010年年度工作报告称,最高院在审理死刑复核案件时,不是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均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死缓和死刑的区别:

死缓是死刑的一种变通形式,不属于单独的刑罚种类,这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适用条件、审判程序和刑罚执行方式的不同。在适用条件方面,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所谓罪行极其严重,一般指手段极其残忍、后果极其严重、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影响极坏的情形,死缓则适用于罪该处死,但有法定或酌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形;在审判程序方面,凡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人,不管其是否上诉,均须由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而死缓则是无论其是否上诉,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在刑罚执行方式方面,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一律处死,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以上,就是对相关内容的介绍,相信大家也有了一定的了解。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后是否还会执行死刑,这时就要看服刑人员的表现了。如果你需要这方面的法律帮助,不妨向进行在线法律咨询,我们会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来源: 闵行刑事辩护律师  Tags: 判处死刑缓刑两年对其限制减刑是什么意思,死缓是什么意思,死缓和死刑的区别


吴宇——闵行刑事辩护律师

15921219899

扫描二维码

掌上律师解烦恼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闵行刑事辩护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5921219899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